摩托艇项目参赛指引

 

(2021年9月修订试行)-转自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艇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摩托艇赛事活动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的摩托艇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摩托艇赛事活动。具体包括:

(一)一类赛事:世锦赛、世界杯、亚锦赛、亚洲杯等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主办的摩托艇赛事、活动。

(二)二类赛事:全国、中国、中华、国际、“几国”等抬头,由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主办的摩托艇赛事或由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与地方共同主办的其他各类摩托艇赛事、活动。

(三)三类赛事:由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授权地方政府或体育管理机构举办的摩托艇赛事、活动。

(四)四类赛事:由地方政府或体育管理机构自己主办的本区域摩托艇赛事、活动。

(五)五类赛事:由社会民间单位及个人自行组织举办的本区域摩托艇赛事、活动。

第三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摩托艇赛事活动,享有获得基本安全保障、赛事服务等权利。

 

 

 

第二章 参赛要求

 

第四条 摩托艇运动是一项具高速度、高对抗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参加摩托艇驾驶技术培训的经历,并能够熟练驾驶摩托艇,熟悉并掌握、运用水上船艇航行规则和比赛规则,取得联合会颁发的摩托艇竞赛驾照,有着良好的游泳技能以及自救能力。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参赛项目。

第五条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一)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二)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三)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四)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五)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六)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第三章 参赛须知

 

第六条 竞赛通知一般会在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参赛运动员应主动经常性关注协会网站各类信息,学习各项管理规定,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应赛事规程、补充通知、竞赛规则等竞赛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报项,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第七条 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的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相应赛事发布的竞赛规程的报名要求,一般不接受运动员个人报名,需要按照相应规程要求组队报名参赛。

第八条 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报名组别相应的级别、年龄等要求,身体状况良好,并在赛前报名时提交免责声明书、在有效期的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等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示的12个月内的心电、血压、脉搏等项目检查合格证明)。

第九条 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报到后,应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报名项目、姓名信息有异议者,务必于运动员会议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赛事裁判员组委会(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复核,编排记录长将审查报名表原件,最终处理结果以报名表原件为准。

第十条 参赛运动队全体人员在赛事期间,需遵守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按照要求遵守防疫要求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参加检录、比赛、技术检查、颁奖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第十一条 参赛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网络行为管理,在赛事期间规范自身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自媒体上的言谈行为,不得发表违反公序良俗、破坏团结、破坏规矩、规则,对团体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不负责任的内容,要积极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章 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协会主办及联合主办赛事

(一)参赛主体符合规程要求。参赛运动员应是该年度在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进行注册的运动员。运动员应根据《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及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注册;承认并遵守国际摩托艇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摩托艇团体、摩托艇组织按规程组队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应符合赛事规程要求。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摩托艇赛事活动的,应由其监护人签署承诺书。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严禁服用兴奋剂。

(四)参赛运动员如有广告代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体育明星广告代言规范》的要求。

(五)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视听觉疾病等对参赛安全造成影响的疾病,并需具有200米以上的游泳能力。在赛前须提交保险证明,遵循组委会关于卫生健康和防疫等各项要求。

(六)领队、教练员、医生和运动员的报名规定按相应赛事的竞赛规程执行。

  第十 省级及以下行政部门或体育部门主办赛事

(一)承认并遵守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章程的境内摩托艇组织和个人,遵守主办单位相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该年度在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进行注册的运动员。

(三)具体参赛资格和报名规定按相应赛事的竞赛规程执行。

 

 

 

第五章 报名流程

 

第十四条 仔细阅读参赛的竞赛规程、补充通知、竞赛规则等竞赛文件,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并了解如何报名,以及报名截止时间、比赛时间等信息。

第十五条 具有参赛资格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可于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等材料,通过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报送至赛事组委会。

第十六条 完成网上报名和传真、邮寄报名材料后,需及时与赛事组委会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成功。

第十七条 报名成功后,应按照计划安排个人行程,提前预定往返车票,进行赛前训练等,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可在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摩托艇比赛的报名报项表、免责声明表等表格,填写完毕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通知要求,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完成报名。

第十九条 按要求标准自行办理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组委会审查。并须符合报名资格中的健康要求,如不满足以上条件不得参赛。

第二十条 必须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注册会员证明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办理乘机、乘车、住宿登记,以及方便托运摩托艇器材等。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赛前准备

 

(一)按照个人参赛计划,根据竞赛日程安排,制定备战训练计划,做好赛前训练,同时避免运动损伤。

(二)随时关注主办方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和要求,按照规定顺利完成报名,并及时进行确认。

(三)控制好个人饮食搭配,调整好个人的参赛状态。

(四)自行提前办理个人保险证明。

(五)提前预订好往返车票和住宿酒店,安排好行程。

(六)提前准备好参赛所必须的文件材料、器材、服装、日常用品和个人证件等,汇总成明细单,并在出发前进行核对。

(七)出发前按组委会对防疫工作的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第二十二条 比赛期间

 

(一)到赛区报到后,应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核对个人参赛信息和项目是否准确,如有问题务必于技术会议上提出并复核。

(二)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赛区工作相关管理规定,遵守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赛事日程安排和要求,按规定乘车、用餐,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参加检录、比赛、技术检查、颁奖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三)所有参赛工作人员和运动员必须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有任何不适及时就医。注意调整赛期饮食,赛前做好热身,放平心态,调整至最佳比赛状态,训练及比赛后及时进行放松恢复。

(四)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

(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疫和饮食卫生,不单独外出,不参加赛事组委会官方组织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赛后恢复

 

比赛结束一段时间内,还会出现肌肉酸痛、浑身乏力、食欲下降、精神萎靡等现象,这均属于正常的赛后疲劳反应,注意调整饮食和按摩放松,一般一周左右就可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七章 参赛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体育道德行为规范

 

下列行为属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比赛期间严令禁止:

一、参与体育赌博;

二、进行虚假比赛或操纵体育比赛;

三、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

四、参与色情活动、酗酒滋事;

五、使用兴奋剂;

六、虚假年龄、资格等弄虚作假,严重破坏比赛公正性;

七、不尊重裁判,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严重影响比赛秩序;

八、在各类媒体环境下,发表不当言论,严重破坏赛区与项目形象;

九、故意损坏其他参赛队比赛器材。

 

第二十五条 运动员参赛行为规范

 

比赛期间运动员要自觉遵守以下行为:

一、要保持高昂的拼搏精神,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二、要维护摩托艇项目运动员形象,言行文明,礼貌待人;

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乘车、就餐、购物等自觉排队;

四、参加颁奖仪式,站姿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结束后与对手握手致意,向观众挥手致意;

五、参加赛后新闻发布会,穿着得体、仪态自然,聆听和回答提问,礼貌用语、不卑不亢,不做与新闻发布无关的事宜,不得做造成运动会负面的言论。

六、规范约束自身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自媒体言行,大力支持、积极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禁止下列行为:

(一)言行举止不文明、打架、酗酒、赌博;

(二)赛场随地乱丢垃圾;

(三)对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大会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不礼貌言论及行为;

(四)衣着不整进入各种公众场所;

(五)在比赛中故意伤害对手,使己方队伍受益;

(六)使用兴奋剂;

(七)代言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体育明星广告代言规范》的要求;

(八)罢赛或拒绝领奖。

 

第二十六条 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参赛行为规定

 

比赛期间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以下行为:

一、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树立中国摩托艇项目的良好形象;

二、遵守国家对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恪守体育道德和行业规范,保持职业操守;

三、遵守赛事的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和管理办法,维护良好的赛风赛纪;

四、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胜负观和积极健康的从业心态;

五、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文明参赛,安全参赛,遵规守纪;

六、按赛事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准时参加各类大会活动(领队会、赛后会、颁奖仪式、开闭幕式);

七、严禁下列行为:

(一) 言行举止不文明、打架、酗酒、赌博;

(二) 赛场随地乱丢垃圾;

(三)以任何形式暗箱操作、幕后交易、操纵比赛;

(四)不走正常比赛申诉程序,干扰执裁、破坏秩序;

(五)在驻地、赛场等场合,特别是面对媒体时,对组委会、其他队伍及裁判员发表不当言论,讲任何有碍于团结的话,做任何有碍于团结的事。

 

第二十七条 裁判员参赛行为规定

 

比赛期间裁判员要自觉遵守以下行为:

一、要自觉遵守《全国单项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不得收受和索取运动队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礼金及有价证券和实物,对超出规定标准的酬金,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三、不得向赛区提出个人要求,严禁以各种形式向赛区索取钱物,不准在赛区报销规定以外的各种票据;

四、服从赛区的生活安排,在食宿方面要以节俭为原则,不参加除赛区正式安排以外的一切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

五、根据有关规定,按要求选择交通工具赴赛区,不得绕道或乘坐火车软卧、出租车等超标准交通工具赴赛区;

六、赛事组织期间不许饮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赛区须经裁判委员会批准;

七、竞赛执法期间不得做抽烟、打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八、在赛区期间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色情赌博等娱乐活动;

九、认真学习研究竞赛规程和规则以及有关规定,按要求参加裁判员赛前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赛前工作,主动协助赛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

十、服从工作分工,听从调动,以大局为重,确保完成任务。

十一、遵循中心、联合会、组委会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自身防疫措施,规范约束自身网络自媒体言行作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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